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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600688)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2025-10-22 19:00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2006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22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监督下协助实施,有关人员 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 书咨询。有关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的 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在行使权利和履 行义务时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勤 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 行为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