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 审计部负责人需专职,应具备相关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7]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掌握会计准则、内部审计准则等专业能力[7] 工作汇报机制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业务范围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10] - 进行财务收支和经营审计,包括对内部控制、经营业绩等审计[10] - 适时对投资项目、成本等进行专项审计[11] 重要事项审计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1][12][13]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书需在审计前三日书面送达[18]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在六日内书面申诉[20] - 审计委员会15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0] 档案管理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档案,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归档[20] 报告出具 - 内部审计人员应于审计实施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22] 质量管控 - 建立审计业务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开展检查与考核[2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0] - 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文件信息 - 文件由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31] - 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