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股票买卖限制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收回所得收益[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日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相关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4][15]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未申报或披露股份变动,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申报及披露[17]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收归公司,可罚款或采取其他惩罚措施[17] - 情节严重可免除职务并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7] - 触犯法律移送监管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1] - 公司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