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重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交易审议规则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并披露[6] - 资产总额占比10%-50%等六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 - 连续12个月累计超30%需提交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投资实施主体 - 投资部负责股权投资实施及分析研究[9] - 财务中心负责非股权投资活动实施[9][10] 投资决策流程 - 股权投资由投资部评估后提交决策[11] - 非股权投资由财务中心评估后提交决策[12][13] 投资管理措施 - 财务中心对非股权投资登记、账务处理及收益入账[13][14] - 财务中心监督投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效果[15] - 投资条件变化提调整建议并重新报批[16]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股权投资项目[16] 人员派驻安排 - 对外投资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监督[31] - 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派董事长及管理人员[17] 投资检查与披露 - 年末检查长、短期投资,审计子公司[18]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