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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SH:688359)2025-10-22 20:31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4][5] - 本办法所称“日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多种交易行为,之外为“偶发关联交易”[21]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低于0.1%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绝对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等7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1] 担保与资助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8] - 公司为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交易计算与决议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0]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1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按类别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披露,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程序和披露义务[19] 其他定义与说明 - 本办法所称“市值”指交易前十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2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