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002828)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SZ:002828)2025-10-22 21:02

股权变动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转让贝豫能源和乌克兰子公司全部股权[12] - 2025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54,000,000股A股股票[13] - 截至报告期末,陈平贵持有公司26,455,372股股份,占总股本13.16%,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实际控制14.15%股份表决权[46] - 本次发行后,陈东持股比例为21.18%,陈平贵实际控制股份比例降至11.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东[46] - 2025年6月6日控股股东陈平贵减持19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9851%,持股比例从15.1651%降至14.18%[124] 会议决议 -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6] -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管理层收购相关议案[16] -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议案[16] -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16]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已获内部批准及授权,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19] -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且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21]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股份[22]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25]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6.5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30]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31] 公司业务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多项业务,主营业务为油气资源勘探和开发的钻井及压裂工程技术服务[49]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占比分别为99.20%、98.88%、98.80%及99.63%[53]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 2025年5月7日公司与陈东签订股份认购协议,陈东拟现金全额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构成关联交易[57] -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陈平贵曾出具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本次发行后陈东也出具相关承诺函[6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63] -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陈平贵曾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次发行后陈东也出具相关承诺函[64][67] 资产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4处自有不动产[69] - 天宇化工厂场地及平房、部分设备出租,年租金13万元[7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承租主要租赁物业3处,1处无权属证书、2处有抵押且均未备案[72]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30项[7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专利权55项,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期限届满[75]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1项[7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已备案域名2项,境外无相关知识产权[7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法拥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所有权,无权利限制[79] 合规问题 - 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贝肯香港等未取得发改部门核准/备案手续[8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贝肯尼日利亚等未取得商务部门核准/备案手续[8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用工总量10%[127] - 报告期内,公司母子公司、子公司间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行为[12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475.43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0.69%[132] 整改情况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陈平贵已与违规减持受让方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递交整改报告[12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着手整改劳务派遣用工问题[12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票据融资行为制定整改措施并出具承诺[131] -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发行前新投入财务性投资金额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