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002393)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力生制药,所属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与合规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与合规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配置 2 人以上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审计与合规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工作认真,仔细 负责;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 培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