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配置不少于三人的内部审计人员[3]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6] 审计频率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2] 及时审计事项 - 在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0][11] 业绩快报审计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审计,关注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13] 审计机构权限 - 有权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参与重大经济决策可行性论证及制度修改[15] - 可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文件资料[15] 审计过程权力 - 审计中可开会、检查、取证,制止违规行为并提建议[16][17] 经费与计划 - 履行职责经费需经当年财务预算批准[17] - 审计工作需制定年度计划,按时间表通知并实施[19] 复审规定 - 被审计对象或个人15日内可申请复审,复议期间原结论照常执行[20] 档案管理 - 审计人员应编制、复核并整理归档审计工作底稿,机构应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2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报请董事会处理[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