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流程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33] - 2024年10月30日,三峡集团批准本次发行方案相关事项[34] - 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33] - 2025年4月16日,深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35] - 2025年9月5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35] 资金与股份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认购资金28.999999984亿元[36] - 截至2025年10月17日,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9984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9470095725亿元[38] - 本次发行股票面值为1元/股,发行数量为5.97938144亿股,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 [41][42] - 三峡集团认购股数为597,938,144股,认购金额为2,899,999,998.40元[49] 发行相关价格与分派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44] - 本次发行股票原发行价格为4.95元/股,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4.85元/股[45][46]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6,499,723,45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现金,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46] 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合计82.94%,总数为5,391,193,595股[62]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97,661,600股,前十名股东持股合计84.38%,总数为5,989,131,739股[63][64] - 发行新增597,938,1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仍为三峡集团[63][65] 其他 -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43] -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50] - 三峡集团注册资本为21,323,223.15万元,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52] - 三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54] - 三峡集团参与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57] - 三峡集团为C5级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与承受能力匹配[58] - 保荐人是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是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60] - 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发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结构[66] -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67] - 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69] - 除本次发行外,预计不产生新关联交易类型和新增同业竞争[70] -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履行必要程序,过程和对象合规[71][72] -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获必要批准授权,认购对象等符合规定[73] - 保荐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真实准确完整[75][81] - 经办律师为贾琛、丁蔚、刘宜矗、张学兵[88][89]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90] - 审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郝丽江、高世茂、王晓飞、杨晨辉[91][92] - 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2] - 验资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洪勇、陈刚[95] - 验资机构负责人为杨志国[95] - 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6] - 备查文件包括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等多项文件[99] - 发行人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电话027 - 86606100,传真027 - 86606666[100] -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电话010 - 60837212,传真010 - 60836960[100]
湖北能源(000883)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