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9,009,646元[8] - 公司经批准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2,880,000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3,840,000股,占比44.68%[17] - 股本结构变更后普通股295,721,852股,境内上市内资股占比62.13%,境内上市外资股占比37.87%[1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普通股304,382,252股,境内上市内资股占63.21%,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占36.79%[19]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操作后,普通股数量及境内外上市股份占比多次变化,最终普通股939,009,646股,境内上市内资股占65.94%,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占34.06%[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通过六种方式增加资本,可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七种除外情形[29][30]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数不得超过已发行A股总数的10%[31] - 董事、总裁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3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7] - 董事等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法院强制执行除外)[3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2]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9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11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14] - 董事会作出决议,除部分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由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115]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上或达其他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会审查批准[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1] -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布两次财务报告,前六个月结束后60天内公布中期报告,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公布年度报告[1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本次年度股东会结束起至下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止[164][16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且向董事会负责[162][16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75][176][17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1]
丽珠集团(000513)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