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名股份(00303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祖名股份祖名股份(SZ:003030)2025-10-23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12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8万元[9]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9058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478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蔡祖明持股比例32.58%[15] - 杭州纤品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49%[15] - 蔡水埼持股比例13.48%[15] - 王茶英持股比例10.11%[15] - 上海筑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74%[15] - 上海源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2%[1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3] -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10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2]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9]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每年度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现金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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