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30046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超3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担保、资助除外)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评估或审计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计算 - 委托理财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6] 关联交易协议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16] 关联交易豁免 -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7]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1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1] 关联交易管理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协调关联交易,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5] - 每年初更新关联人信息库并发送各单位[25] 特殊情况处理 - 无法事先认定关联人的交易发现后暂停补报审批[28] - 交易对方成关联人,条款不变可继续,变更按规定履行程序[26]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特定关联交易公司应披露[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