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伟达(30046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提高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特决定设立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高伟 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 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