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688687) - 凯因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SH:688687)2025-10-23 17:3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除控股股东外)等[8] 披露事项范围 - 应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10] - 出现董事会决议等情形应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3] - 应披露业务、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7] 定期报告披露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 3 个月、9 个月结束 1 个月内披露季报,且一季度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27]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 5 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8] 交易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七种情形之一,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3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 1 亿元等四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42] 担保事项披露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七种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公司股东会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上等三种情形之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45] 其他特殊事项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 50%以上需披露[47] - 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 2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47]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48]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5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 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54] 研发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需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58] 人员履职披露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 3 个月以上需披露[64]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披露[65][66]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6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69]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5] - 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85] 信息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应在 10 年以上[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