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688687) - 凯因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6] - 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6] - 审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9] -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无表决权[30] 决策流程 - 公司财务部、审计部为决策做前期准备,提供相关书面资料[31] - 会议可评议公司财务部、审计部报告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34] - 以传真作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25] - 每项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形成决议,签字后生效[27][28] 后续事项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最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8]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8][29]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28] 其他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9]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