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688687) - 凯因科技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SH:688687)2025-10-23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4246万股普通股,并于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094.4422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32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发起人6名[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094.4422万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持股比例限制[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6] - 多种对外担保、交易、财务资助等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9][51][5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提案权等[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1]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67]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5]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