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於2025年10月23日採纳)
2025-10-23 17: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至少一名成员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专长[2] - 主席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具会计专业能力,由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2] - 现任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任委员会成员[2]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例会一次,例会提前七天、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5] - 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经全体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6] - 每年至少一次与内、外聘核数师举行无执行董事或高管出席的闭门会议[8] - 成员至少每年与公司核数师开会两次[19] 决议与授权 - 经所有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视为有效,可电子通讯方式签署传阅[9]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职权内事宜、索取资料、外聘专业意见等[10] 职责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2] - 披露财务报告信息、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13]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4] - 就外聘核数师的聘请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薪酬及条款[15] - 按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和核数程序有效性[15]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察财务报表完整性[17] - 最少每年检讨一次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18] -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相关情况[18] - 确保内部和外聘核数师工作协调,检讨内部审核功能成效[18]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之间主要代表,监察二者关系[20] 年审相关 - 审议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需评价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肯定意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否定意见则改聘[21] - 与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2]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对审计后财务报告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2] -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22]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经系列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23] 其他 -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汇报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24] - 工作组为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包括财务报告等[24] - 对工作组报告评议,书面决议材料呈董事会讨论,内容涉及外部审计等多方面[27]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初稿和定稿先后发送成员[27] - 本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更新修改,登载于相关网站公开,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程废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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