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 - 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经董事会於2025年10月23日採...
2025-10-23 17:35

委员会构成 -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至少五名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2] 会议规则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每年例会不少于一次,例会提前七天、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6] - 会议议程及文件最迟会前三天送交全体人员[6] 委员会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可向外索取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1] 委员会职责 - 检讨ESG事宜并向董事会汇报[11] - 制定并检讨集团ESG愿景、目标、策略及管理方针等[13] - 确保公司按规定编制及披露ESG报告并汇报[13] 保密与汇报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2] - 工作小组为决策做前期准备并提供书面汇报[17] - 提案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及批准[17] - 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汇报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17] - 主席在下次董事会会议汇报结果及建议[17] 会议记录 - 秘书保存完整会议记录,初稿和定稿先后发全体委员[17] - 秘书向董事会成员传阅会议记录供参考[17] 职权范围 - 公司根据情况和法定要求更新修改职权范围[17] - 董事会适时检讨委员会成员组成及职权范围[17] - 职权范围在指定网站公开,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