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 - 华兴源创:公司章程(2025.10)
华兴源创华兴源创(SH:688001)2025-10-23 17:46

公司基本情况 - 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人民币普通股401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44537.7843万元[10] - 股份总数为44537.7843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东情况 - 发起人陈文源认购股份56516940股,持股比例15.66%[15] - 发起人张茜认购股份8445060股,持股比例2.34%[15] - 发起人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30976000股,持股比例64.00%[15] - 发起人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2481000股,持股比例9.00%[15] - 发起人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32481000股,持股比例9.00%[15]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10日内注销,部分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部分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23]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9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1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13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39] 利润分配 - 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57] 信息披露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0][171]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