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5年1月26日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企合粤珠总字第001111号][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9,009,646元[15] 上市情况 - 1993年4月获批向境外投资人发行B股2828万股,7月20日在深交所B股市场上市流通[13] - 1993年7月获批首次公开发行A股1300万股,10月28日在深交所A股市场上市流通[13] 股本结构 - 公司经批准成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2,880,000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3,840,000股,占比44.68%[24] - 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系列操作后,普通股数量和境内外上市股份占比多次变更,最终普通股为939,009,646股,境内上市内资股619,145,429股占65.94%,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19,864,217股占34.06%[3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4]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120]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20] 会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5]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其他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8] - 香港上市境外上市外资股转让登记需缴付港币2.5元费用或更高[54]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章程(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