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生效 - 制度于2025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生效[8] 选聘流程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10] - 独立董事或董事可提聘请议案[13]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谈判、单一等[14] - 程序含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步骤[16] 聘任规定 - 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 - 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8] 改聘要求 - 特定情况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23] 监督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及审计工作[23] - 违规造成后果报告董事会,可处分责任人[27] - 股东会可不再选聘严重违规事务所[28]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9]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