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标准 - 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2] - 重大交易除3、4项外,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3、4项外,标的资产净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3、4项外,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需报告[10]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超30%需报告[10] 关注事项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关注[13]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13] 股份变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达5%以上或致控股权变化需报告[14] 流程与责任 - 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当日向董事会和秘书报告[16] - 证券部分析判断并草拟披露文件报秘书审核[16] - 信息披露后证券部整理保管并通报相关方[16] - 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告前需内部审议并由秘书审核[17] - 报告人员违规将被追责[1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