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内部控制机 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 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六)法律法规、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的,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 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