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将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人员补选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6] 忠实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3年内仍然有效[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