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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SH:603938)2025-10-23 18:01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九条 如因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独立董事发出 年报工作风险警示函的,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