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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股份(603938) - 三孚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孚股份三孚股份(SH:603938)2025-10-23 18:01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 规定。 第三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办理信 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