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23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修订及生效[8]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获取短期财务收益,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基金、债券等[10] - 长期投资指获取长期资本增值等目标,一年内或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含债券、股权等投资[10] 审批标准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10%以上,或达其他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审查批准[13]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财务总部编现金流量表,投资分析人员筛选产品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长期投资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由相关部门初步评估、可行性分析,按权限审批后实施,经营管理层监督[15][16][17] 合同协议 - 长期投资应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部门和外部法律顾问审核,授权决策机构批准[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8]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19] 人员派驻 - 公司对新建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对控股子公司派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1]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总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做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按项目设明细账[23] - 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3] 核算方法 - 公司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23] - 公司对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用权益法核算,其余用成本法[23] 财务监督 - 公司控股的被投资公司每月向财务总部报送财务报表[23] - 公司向控股的被投资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24]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盘点投资资产核对账实[24] 监督检查 - 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秘负责办理[31]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