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修订 - 规则于2025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修订及生效[8]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报备交易所,公告披露满15个交易日后实施减持[12][13] - 减持计划拟减持时间区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1]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应及时披露进展[21] - 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应发布提示公告[21] 股份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票不超所持总数25% [16] - 所持公司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17] - 离职后半年内及承诺不转让期限内不得转让股份[17] 股份计算 - 以去年末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权益分派等导致股份变化时相应变更[17]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7]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7]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离任,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8]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1]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刊发财务业绩当天及特定期间、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买卖审批 - 董事提出批准买卖相关证券请求后,须于五个营业日内回复[22] - 获准买卖证券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收到批准后的五个营业日[23] 收益收回 - 董事将所持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25]
丽珠医药(01513) - 海外监管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