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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02688) -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8刊发的公告
2025-10-23 18:42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新奧股份、新奧能源或要約人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 非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構成對任何表決或批准的招攬。 本公告並非供在、向或從刊發、登載或分發全部或部分內容即構成違反所涉司法管轄區適用法律或 規則之司法管轄區刊發、登載或分發。 因上文所載行使新奧能源購股權而發行 18,000 股新新奧能源股份(「新奧能源股份」)後, 由新奧能源發行的有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 22 註釋 4)包括:(i) 1,131,334,275 股已發 行新奧能源股份、(ii) 5,294,026 份新奧能源購股權(賦予持有人權利認購 5,294,026 股新新奧 能源股份);及 (iii) 259,000 份新奧能源股份獎勵(不可轉換為新奧能源股份)。除上文所 披露外,並無任何其他由新奧能源發行的有關證券(定義見收購守則規則 22 註釋 4)。 交易披露 現謹此提醒要約人、新奧股份及新奧能源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