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科通达中科通达(SH:688038)2025-10-23 19:0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担保、财务资助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9] - 重大日常经营交易满足特定金额或利润条件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2] 信息管理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披露工作[6] - 董事会秘书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汇总负责人[7] 需关注情况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关注[13]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5] 信息处理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各进展时点需通报[17] - 董秘收到信息后向董事长汇报并分析判断[19] - 总经理及高管督促信息收集上报工作[19] 其他规定 - 董、高及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追究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人员责任[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由其解释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