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中科通达中科通达(SH:688038)2025-10-23 19:02

信息披露范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定期、临时报告等[9]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3]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0] 停牌规定 - 公司因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7] -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季度报告,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当日停牌1天,届满日为非交易日则于次一交易日停牌1天[17] - 公司未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股票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停牌,停牌期限不超2个月,停牌期间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18] 更正公告要求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发现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1]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28] 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30]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半数成员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0]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30][31][32] - 证券投资部编写信息披露文稿,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30] - 重大信息报告需董事等人员按规定履行,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1]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4]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3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45]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6] 资料保管 - 证券投资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9] 关联交易与保密 - 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37]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对未公开信息保密[42]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44]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通报重大信息[4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7] - 子公司员工入职需签署保密协议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48] - 子公司上报财务信息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48] 违规处理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1]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1]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对责任人按泄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51] - 利用内幕信息违法按相关法律处罚[51] - 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追究法律责任[5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