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募投项目完成与资金投入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自筹投入募投后,募集到位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2] - 募投实施中自筹支付,6个月内可实施募集置换[12] - 董事会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后2个交易日公告[13] - 闲置募集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12个月[13]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 信息披露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募投重新论证情况[11] 闲置资金使用程序 - 闲置募集补充流动资金需审议、同意,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到期归还并公告[1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决议、意见、审议并披露[15]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募投节余用于其他,需审议、同意,2个交易日公告;低于1000万免程序,年报披露[15] - 单个募投节余用于非募投,参照变更程序及披露[1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用途需决议、意见、审议并披露[18] 募投项目变更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董事会决议、意见并披露,无需股东会审议[19]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多项内容[22] - 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多项内容[23]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专项核查报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