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权益等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4] 人员委派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11]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11] 报告时间 - 月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14] - 每年第一、二、三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一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经营情况报告及财务报表[15] 财务制度 - 控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统一会计政策[17]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和互相担保[17] 投资管理 - 申报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9] - 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或其他形式的风险投资[21] - 需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定期汇报项目进展[20] 信息披露 - 应参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2] - 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日报送书面文本和决议文件[23] - 研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有保密等义务[23] 审计管理 - 需配合公司完成外部审计及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内部或外聘审计[25]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审计,涵盖多项内容[25] 薪酬考核 - 应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年度结束后对相关人员考核奖惩[27] -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和个人视情况奖励,对不称职人员提出处分等建议[2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属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