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通达(68803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股份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需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公告,报告期及公告后3日内不得买卖[12] - 控股股东等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但未超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 - 控股股东等通过证券交易持有公司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以要约方式进行[21] - 控股股东等拥有公司权益股份达或超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股不超2%,可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3] 减持限制 - 公司或控股股东等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等期间及处罚等后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13] - 控股股东等因违反上交所规则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13]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处罚事先告知书等作出至特定情形发生前不得减持[13] 质押与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等情形应及时通知并披露[14] - 控股股东等转让公司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保证交易公允[14][15] 信息披露与职责 - 控股股东等出现控制权变动等情形应在当日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控股股东等履行职责获取公司未披露信息时应做好登记备案并保密[18] - 控股股东等应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9] - 公共传媒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控股股东等应告知公司披露[20] - 控股股东等应如实填报关联人档案并及时更新[22] - 控股股东等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2] - 控股股东等应严格履行承诺并披露履行情况[22] - 控股股东等在承诺未履行完毕前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承诺履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