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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拉达(0191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2025-10-23 20:02

PRADA S.p.A.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書 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三日經 PRADA S.p.A.董事會批准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1. 第 1 條 宗旨及範圍 2. 第 2 條 委任及組成 1 1.1 本職權範圍書(「職權範圍書」)規管 PRADA S.p.A.(「本公司」)委任董事(「董事 」)的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職能及職責,該委員會由董事會根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第 21.7 條成立(「提名委員會」或「委員會」)。 1.2 在本職權範圍書並無明確規定且盡量與本職權範圍書一致的情況下,茲提述法律和規管 董事會運作及職能的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書 3. 第 3 條 職責 2 3.1 提名委員會是在董事會內設立的諮詢及建議機構,其工作是協助董事會確定董事會 的最佳組成及規模,通過提出意見、推薦建議及提議,指明出席可能有利於本公司 正確及有效運作的專業人士。 3.2 委員會須進行以下工作: (i) 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及組成以及董事人數(包括彼等的技能、知識及經驗)、 協助董事會編制董事會技能表,並就董事會組成變動提出建議,以確保充分執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