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3006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或其他主体。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 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