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