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3006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提建议[8]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