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旭明)
董事会提名 - 维峰电子董事会提名谭旭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9]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相关限制[9][10] - 最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内无特定情形[11][13]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4]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5] 声明时间 - 声明发布于2025年10月24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