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提名委员会管理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议事规则 -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2]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