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可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可召开[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一般现场会议,特殊情况经主任同意可通讯方式[9] 审核与聘请 - 决策涉法律问题经总法律顾问审核,涉财务投融资由相关负责人审核[1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 规则施行与解释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