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花股份(603615)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下属子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公司设证券部,证券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