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资格证书,6种情形不得担任[4] 聘任流程 - 聘任前披露推荐说明等文件,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5] 职责要求 - 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委托职责需董事会同意[11][17]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4][17]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
董事会秘书任职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资格证书,6种情形不得担任[4] 聘任流程 - 聘任前披露推荐说明等文件,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5] 职责要求 - 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委托职责需董事会同意[11][17]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4][17]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