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制度所指信息 - 制度所指信息包括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重大信息[3] 人员要求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5]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等期间需保密,报送未公开信息要登记提醒[6] - 违反制度公司有权处分相关人员[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