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主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5]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5] - 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和解释[30] 档案与期限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9] 信息披露 - 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2]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15] 沟通渠道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18]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20] 会议要求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8][19] - 存在特定情形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9]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调研方签署承诺书[21][22] - 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22][23] 平台管理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指派专人回复投资者[25][26] - 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举行“上证e访谈”[26] - 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6][27] 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 目的包括促进良性关系、建立投资者基础等[4]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10] 开展方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多渠道、多方式进行[11] 信息限制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