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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四通股份四通股份(SH:603838)2025-10-24 16:4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指定联络人属信息报告义务人[2]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需报告[7] - 对外捐赠单笔或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需报告[5]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如需披露应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政府批文等[14]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督促其他信息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15] - 公司属下机构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查[15]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17]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办公室[17]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7]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导致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并给予处分[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