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任期与履职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8] - 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工作记录与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0]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并配合实地考察[3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相关资料[30] 职权行使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行可向监管报告[31]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给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 不得从上市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2] 专门会议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前3天通知[34] - 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4] - 紧急临时会议不受3天通知时限限制,但召集人需说明[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ST四通(603838) - 四通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