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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00274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世龙实业世龙实业(SZ:002748)2025-10-24 17: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14][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总经理有权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规定[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交易还需履行审议程序[19] - 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交易除外[21]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审议要求[2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2]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24] - 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2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也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