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9]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15][26] - 公司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1] 制度相关规定 - “以上”含本数,“少于”不含本数[28]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与规定抵触以规定为准[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