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子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或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等情况构成控股[2] 决议抄送 - 子公司应在会议结束/作出决议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股东会/股东决议等抄送公司证券部[5] 报告要求 - 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应包括当年度生产经营、收入费用、资金使用等实际情况及与年度计划差异说明等[9] 权力行使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决策权限内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包括董事等候选人提名权和股东会其他审议事项决定权[12] 制度制定 - 子公司可参照公司绩效与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自身制度,报公司审查通过后执行[12] 人事备案 - 子公司应将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职员花名册及变动情况及时向母公司备案,管理层人事变动需向公司汇报备案[12] 财务审计 - 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需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16] 资金管理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提供对外担保、进行互相担保和提供财务资助[16] - 子公司资金计划与筹措纳入公司统筹管理,筹资方案需上报公司财务部并履行审批程序[16] - 子公司应按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安排使用资金,财务人员有权制止违规使用行为并拒绝付款[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9]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等多项审计[19] 信息报告 - 子公司应按要求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21] - 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 子公司研究信息披露事项应通知董事会秘书列席[21] - 子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了解重大事项[22] 监督管理 - 公司董事会等对子公司多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指导[24] 责任处分 - 子公司相关人员履职不力应受处分并担责[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6]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世龙实业(00274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