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8]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8]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通常无须审计[11] 信息披露范围 - 依法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22]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披露[15]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6]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宜[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2] - 控股股东等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需提供相关信息[22] - 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接受委托持股时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5] - 临时报告披露有多个步骤,重大信息需及时报告和处理[26] - 信息披露发布经起草、审核、审定、报送交易所审核及归档保存流程[2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实行严格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出现信息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处理[30] - 证券部负责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33] - 董事等履职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信息披露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36]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情节轻微给予批评警告,严重则降薪等处罚[3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也需董事会审议[39]
世龙实业(0027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